A股开门迎接“独角兽”,还有多远的路要走?

2018-03-02 10:50 | 来源:未知 | 作者:李隽 | [上市公司]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独角兽”企业将会获得“即报即审”的通道?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富士康的“特事特批”冲击IPO,加上港交所全面放宽科技公司上市条件,业内人士纷纷热议,A股要如何应对“新经济”潮流

    “独角兽”企业将会获得“即报即审”的通道?一石激起千层浪,随着富士康工业互联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富士康”)的“特事特批”冲击IPO,加上港交所(00388.HK)全面放宽科技公司上市条件,业内人士也纷纷热议,在实际操作方面,A股要如何应对“新经济”潮流?
 
    对此,记者采访多位业内人士表示,要让“独角兽”企业能够登陆A股市场,可能有几个方面是必须考虑的。首先是如何界定“独角兽”企业,谁来划分“独角兽”企业;第二是如果“独角兽”行业龙头企业可以上市,那么行业的其他竞争对手怎么办;第三则是相关法律法规上,部分条文需要修改。
 
    谁是“独角兽”?
 
    在富士康IPO“特事特批”之后,2月28日,有媒体报道称,证监会发行部近日对相关券商做出指导,将对四个行业的“独角兽”企业申报IPO符合条件可走“即报即审”通道,且盈利条件可能放宽。对此,有业内人士对记者称,上述四个行业可能是生物科技、云计算、人工智能、高端制造。
 
    所谓“独角兽”企业,通常是指估值达到10亿美元以上,还没有上市的初创企业,一般成立时间在十年以内。近年来,不少研究机构和媒体都公布了自身对“独角兽”企业的选择,其中中国企业大多榜单都包括了蚂蚁金服、滴滴出行、小米公司、阿里云、陆金所、今日头条等公司。
 
    招商证券策略分析师张夏认为,从十九大以来,高质量发展被反复强调。要推进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大力培育新动能,强化科技创新,推动传统产业优化升级,培育一批具有创新能力的排头兵企业。而近期资本市场政策风向亦出现明显变化,证监会对于加大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简称“四新经济”)的支持力度一再强调,而近期“360借壳江南嘉捷”、“富士康工业互联网”拟IPO更是吸引投资者的眼球。
 
    上海某券商投行业务高管向第一财经记者表示,如果A股市场要让“独角兽”上市,首先就是要解决界定“独角兽”企业的问题。“到底要由谁界定?是由监管部门还是中介机构主导?如果上市前后出现问题到底要如何追责?”该人士认为,市场常常会雨后春笋般出现一大批新的细分领域行业,创投资本可能会有更多、更好的投资选择,新领域也可能吸引更多资金到实体经济,如何鉴别该支持的企业,也是个很大问题。
 
    另一方面,“独角兽”企业实际上都身处一个行业里面,其本身就可能有众多竞争对手,如果行业龙头一旦被界定为“独角兽”可以登陆A股,并由此获得高额融资的话,那么行业的“老二”、“老三”就可能从此被彻底边缘化。该高管认为,如果其竞争对手采取某些可能的措施,来阻止行业“老大”上市,或许会引发一定的恶性竞争。
 
    他也称,就乐视网(300104.SZ)的情况来看,其实上市前后也可以被认为是“独角兽”企业,不过实际操作看来,如果在上市前保荐人的风险控制更严格话,那么很可能内核部门就会把这种项目“枪毙”了。未来对所谓“独角兽”企业的鉴别,对保荐人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后如何追责也需要考究。
 
    放行“独角兽”,先要改规则
 
    目前全世界很多交易所都在推出各种政策,争相竞争“新经济”企业,过去多年以来,包括阿里巴巴、百度、新浪、网易等优秀企业都赴美上市,而近日依然亏损中的爱奇艺也即将加入这个行列;对A股的交易所和监管者来说,如何从海外交易所夺回这些“独角兽”企业,而且能够争取更好回报投资者,是一个较大难题,其中如何修改相关法律法规,或许是当务之急。
 
    成立8年,在线视频公司爱奇艺终于正式向IPO发起冲击。2月28日,依然亏损中的爱奇艺,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招股说明书,计划通过首次公开募股(IPO)募集15亿美元。爱奇艺称,此次上市募集的资金主要目的是加强品牌认知度,吸引并留存优秀员工,为他们提供股权激励,并获得更多资金。其中包括用于扩展和加强内容、技术,以及运营资金及其他公司事务。
 
    香港股市也终于对“同股不同权”的企业开启大门。2月28日,港交所行政总裁李小加在业绩发布会上表示,其他市场都在采取行动,因为大家都觉得这个势头来了,机不可失时不再来,但港交所上市改革的目的,并不是要与这些交易所竞争,港交所只是认清现在的形势,提升自身的竞争力,尤其是新经济企业的新的公司管治架构,港交所可以用新的规则来适应这类企业。香港上市规则一旦改革成功,将会让香港变成最有竞争力的市场,尤其是与中国有关的公司,尽管香港可能并不是每一方面都具有竞争力,但从整体来看,香港的竞争力会因为这次改革大大提升,而上市制度的改革就是一个重要突破。
 
    内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发行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
 
    对此深圳一位保荐代表人向记者表示,如果某些亏损中的“独角兽”企业要登陆A股,那么就算是“特事特批”不用排队,也先要修改好相关法律法规,再优秀的企业也不能超越法律规定而享有过多特权,除非针对盈利条件等硬标准也来“特事特批”。
 
    广和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家毅向记者表示,具体企业上市前是否有盈利能力、独立性、规范运行等条件,具有非常大的主观性,与监管部门各个时期的政策和经济背景条件直接相关。“独角兽”企业是否开启不同于一般企业的绿色通道,比如在不强制要求解除VIE股权架构条件下准许在国内上市,肯定也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的规定,也要符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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