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内证监系统发268张罚单 信披和内幕交易占比超七成

2020-12-09 09:28 | 来源:证券日报 | 作者:孟 珂 | [券商]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从处罚类型来看,在268张罚单中,涉及信披违规的共103张,涉及内幕交易的有89张,信披违规和内幕交易罚单合计192张,占比为71.64%。...

        自新证券法施行以来,对内幕交易、信息披露违规等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加强,资本市场法治环境进一步优化。《证券日报》记者据证监会网站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截至12月8日,证监会和地方证监局共开出268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中邮证券首席研究官尚震宇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证监系统罚单增多的根本原因是监管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会议精神,在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进程中,更加严格规范市场行为,为充分发挥资本市场资源优化配置功能清除障碍。中国经济转型需要建立在强大的资本市场动力引擎基础之上,这是监管层在新时代的内在要求和历史使命。

        从处罚类型来看,在268张罚单中,涉及信披违规的共103张,涉及内幕交易的有89张,信披违规和内幕交易罚单合计192张,占比为71.64%。

        苏宁金融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何南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今年证监系统罚单数量增多体现出监管部门在严格落实全面深化资本市场改革工作,提升稽查执法效能,加强投资者保护。

        对于如何防范内幕交易和信披违规行为?尚震宇认为,最有效的手段是加大经济处罚力度,并且追溯历史经济责任乃至历史刑事责任,使其得不偿失,从而形成巨大威慑力。改进侦查技术手段,优化检测算法,扩大稽查调用数据的范围与权限,使其交易与资金动向一览无余。

        何南野认为,进一步防范内幕交易和信息披露违规现象,一是上市公司要建立完善的内控制度,要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提前进行预警和防范;二是上市公司内部要建立完善的信息传递机制、信息披露机制,做到专人负责,严格控制信息知晓范围;三是监管部门要加大打击范围,对直接责任人要施以更加严格的处罚,同时,对典型案例要进行公告,以负面案例对内幕交易和信批违规等行为形成有效震慑。

        11月6日,中国证监会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12起证券违法犯罪典型案例。其中有6起证券违法典型案例分别是:雅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华某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案、廖某强操纵证券市场案、通某投资公司操纵证券市场案、周某和内幕交易案、吉某信托公司内幕交易案。

        值得关注的是,今年内幕交易、操纵股市等案件呈现出一些新特点。何南野表示有以下几点:一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与大资金存在某种形式上的关联性,相互之间存在明显的利益输送;二是与自媒体、微信群等新型渠道相结合,波及面更广,危害性更大。

        谈及即将在全市场推行注册制的背景下,资本市场中哪些“毒瘤”需铲除?何南野表示,注册制的核心,在于信息的充分披露,因此,注册制下的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这对上市公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能进一步改善信息披露方式,实现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充分性和准确性,让资本市场及投资者充分了解公司的各项情况变化。

        尚震宇认为,未来违法违规行为会借助科技升级变得更加隐蔽,比如动态IP下单交易技术将使得监管检测更加困难,操纵市场行为可能通过金融衍生品嵌套运作。

        预防措施方面,尚震宇建议,不断优化侦测算法,根据扩大调用的数据范围,动态实时监测,一旦发现,追本溯源,绝不放过,并根据审讯结果,优化监测算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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