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管对私募基金持有人缘何重要?广发银行多次拒绝私募公司划款指令,被起诉后却得到法院支持

2023-12-06 09:56 | 来源:财联社 | 作者:彭科峰 | [基金] 字号变大| 字号变小


??什么情况?私募公司打算从银行托管账户拨钱遭拒

   

     财联社12月5日讯(记者 彭科峰)近期引发市场渲染大波的华软新动力(3.050,0.01,0.33%)事件,导致私募基金遭遇一定程度的信任危机。不过事实证明,作为托管机构的银行,依然可以在保护投资者财产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上传了这样一个案例——在公司合伙期限届满、遭遇大量投资者投诉之际,私募公司依然试图从托管银行划拨大量费用,但遭到银行拒绝。近期一审结果公布,法院支持了银行的诉求,并强调相关基金账户应由专业的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不得由企业自行管理。

        什么情况?私募公司打算从银行托管账户拨钱遭拒

        据文书披露,此案涉及北京中金秉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金秉合中心)、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创新公司)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广发北京分行)之间的纠纷。

        文书显示,2012年7月,中金创新公司与其他投资人签订《北京中金秉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就中金秉合中心的经营管理等事宜作了明确约定。之后,中金秉合中心作为甲方、广发北京分行作为乙方、中金创新公司作为丙方签订了《托管协议》,约定由广发北京分行对中金秉合中心的资金进行托管,并约定可以由广发银行具体履行托管职责。

        2019年8月9日,中金秉合中心、中金创新公司向广发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发送了中金秉合中心基金管理费的划款指令,要求银行向中金创新公司划付基金管理费1178328.77元,但银行方面拒绝执行该划款指令。2020年4月16日、9月16日,中金秉合中心、中金创新公司分两次向广发北京分行、广发银行发送中金秉合中心房屋租赁费用的划款指令,也遭到拒绝。此后,中金秉合中心、中金创新公司向法院起诉,认为银行方面违约,要求解除对托管账户的监管并交由两公司自行管理。

        银行为何拒绝私募公司的指令?在法院审理环节,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指出,分行不存在违约行为,且案涉托管协议正常履行至今。诉争基金账户依法必须托管。

        广发银行北京分行指出,自2015年起,投资人(即合伙人)因认为存在投资风险,纷纷要求退出中金秉合中心,结算本息。2019年8月,投资人再次要求结算。因无法支付,2019年10月,包括蔡婉娟、王吉平等在内的十六人向银保监进行投诉。2019年11月,包括蔡婉娟在内的十二人向银保监会消保局投诉。因此,在无法结算基金偿付投资人本息的情况下,从最终归属于投资人的合伙企业财产中进一步支出管理费等费用将激化与投资人的矛盾。

        法院认定起诉时托管协议已终止 私募公司无权自行管理基金

        在审理环节,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一审指出,经查,中金秉合中心的营业执照登记的合伙期限开始时间为2012年5月17日。故至2019年5月16日中金秉合中心的合伙期限届满。中金秉合中心未提交相应证据证明其已就延长合伙期限作出有效决议,根据涉案托管协议约定,中金秉合中心存续期满时,托管协议自然终止。至本案起诉时,托管协议已经终止,中金秉合中心、中金创新公司要求解除涉案托管协议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法院还指出,中金秉合中心为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私募投资基金,其基金账户应由专业的基金托管人进行托管,不得由企业自行管理,因此即便两公司与广发北京分行的托管协议已经终止,为保障托管账户的资金安全和各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涉案托管账户亦不能由中金秉合中心自行管理。在确定新的托管人之前,广发北京分行应当妥善保管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业务资料,及时办理基金财产和基金托管协议移交手续,并对资金财产进行审计,将审计报告予以公告,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12月5日,财联社记者查询发现,今年上半年,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布一则纪律处分公告,即涉及中金创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旗下两家公司(即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和中金创新(北京)国际投资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及相关高管人员刘珂、刘斌涉嫌违法违规。 今年8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又布纪律处分决定书,中金创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存在5项违规行为,决定取消中金创新资产会员资格、暂停受理其私募基金产品备案。

        据业内人士介绍,基金账户托管,是以合同形式规定了委托人、管理人与托管人的责任和权利、义务关系,旨在明确各方在基金财产保管、投资运作、业务监督、信息披露等事宜中的权利义务及职责,确保基金财产的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作用重大。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石小峰向财联社记者进一步介绍,当前私募基金的确出现了一些问题,包括募集资金账户的监管、多层产品的嵌套等等。近期引发渲染大波的华软新动力事件就是如此,而将募集而来的资金不投项目转而投向基金,层层嵌套以逃避监管的方式肯定是不合适、违规的。因此,私募基金的规范运作,需要多方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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